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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把三个祥云塞进染血的衣服里,把一个藏进自己的背篓中,再将染血的衣服包起来扔到和他们逃跑的方向背道而驰的方向,才起身自己接住了笛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没有他的手指按笛孔,原本还稍微有点曲调的笛声又一次变成了驴叫,但宁初现在还顾不得笛声好不好听,直接一弯腰就把没有任何准备的少年炕上了肩头,找准方向一边吹笛一遍狂奔。

        原以为,那少年多少会反抗一些,但没想到他只是闷哼了一声稍稍挣扎了一下就放弃了反抗,任由她扛着跑。

        宁初不由得有些满意,显然这位是个识时务明白局势的,知道自己受伤了跑不远,在所谓的清白和生命之间果断的选择了生命。

        宁初这具身继承了宁父宁母的好基因,这么小的年纪身高至少已经有175了,在村子里的同龄人中完全鹤立鸡群的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但,偏偏这少年居然比她还高一些,这样高大的少年被这样扛在肩上实在不是很美观的事情,所以一甩开狼群后,宁初立刻就把人放下,也把吹了一路的笛子放下来,抬手捏了捏酸痛的脸颊。

        少年被放下后明显有些羞愤,但还是教养很好的抬手朝她行礼:“多谢救命之恩,来日必报”

        宁初捏了捏脸颊,拿起背篓在他身前蹲下:“刚好碰上了,举手之劳不必谢,你把裤脚挽起来,我给你擦药”

        凌清越有些怪异的皱眉,不明白这人怎么能对陌生男子说把裤脚挽起来这种话,但她的眼神又格外晴明,看不出有任何不堪的心思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凌清越只当她是为他伤势所急,便淡声婉拒:“谢过姑娘好意,只是男女授受不亲,怕是不妥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听这话,宁初倒是想起来她现在所在时空男女的地位差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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