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东梅自然不干,因为以马龙多年的积蓄,是能支付起这房子的三百万的,而她也出了二十万,怎么就突然变成了公婆借钱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公婆拿出的借据,也是新写的那种,是马龙写的借据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,他们还出示了当时买房的流水账,那三百万真的是来自婆婆的银行账户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对法官说,那是因为马龙之前把钱寄放在公婆的账户里用来炒股,并不真正属于公婆的财产,最多只能是代管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马龙却说那是他孝敬给父母的钱,后来需要买房了,向父母借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法官却不管韩东梅的辩护,判决那是属于他们的婚内共同债务,要一人还一半,也就是各自还两百五万。

        韩东梅感觉自己被那一家人暗算了,感觉委屈,找了不少律师,都说没有办法,因为法律只讲究证据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到凌菲,希望凌菲能帮她,让她拿到应得的财产,而不是七年的婚姻变成一场空。

        凌菲仔细看他们的判决书,还有相关的流水账,苦笑着说,“这个我也真没有办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借据明明是马龙新写的,之前他爸妈把钱从账户转入他的账户买房,为什么不能也说是赠予?”

        韩东梅不甘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只要有流水证明,借据尽管是后来补的,都是有法律效力的,毕竟之前可以说是口头承诺借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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