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左接手建房的后续指挥工作。席月沉下心,这两天听取镇委员以及镇民们的意见。许志明和广辰负责笔录,制定小镇发展初期的各种规章制度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条,她就把不准私下任意买卖处置自由身的妇女儿童,写在首要。

        本以为会遭到镇民们僵化脑筋地强烈反对,没想到,这一条以票数过半直接通过。

        究其原因,应为在她组织下,镇民们不分男女老弱,全部有权利参与表决。而这个小镇妇女居多,自然这保障她们切身权益的一条,毫无异议受到欢迎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条,也是席月提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是允许女户的存在、承认并保护女户的合理权益。

        完全禁止父母包办子女婚姻、甚至买卖她们,在古代不现实。但席月给这些走投无路的可怜女子,提供了另外一条生路,就是女户。

        只要女孩子们勇于抗争地站出来,并且有能力有胆量独立立户,她就能获得官方的承认和保护。

        镇民们可谓是第一次听说“女户”这个新鲜词儿。

        起先很多人反对、疑虑,但随着席月解释,领会“女户”深层含义的人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最终,又是一条因为镇上女性远多于男性这一原因,第二条也顺利通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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