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正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,毕竟选法冷酷无情,选人的后果就是法制形同虚设。口子一旦打开,就会形成鲸吞之势。
“我选法!”刘正喊道。
短短的三个字,却耗尽了刘正所有的精气神。
刑场上,午时三刻。
刘正的选择,代表着轩签落下,忠臣屈死。
民怒,揭竿而起。
破城,灭国!
大乱之后,人心思定;重拾法制,定纲常秩序。
选法者,使法制之念亘古不变。
人固有一死,便是选人,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蚀。
刘正选了法,即便是因此身死国灭,法却永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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