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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他突然起身进了房间,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丝绒珠宝盒子,放在丁费思手里。

        丁费思连忙打开,里面是一枚闪得晃眼的粉色方钻钻戒,甚至于切割成了草莓的形状,切割后还能有这么大的粉钻,可见其工艺难度。

        把粉钻做成草莓这个想法有些土,甚至于粉钻看起来像发饰上的小钻石一样,变得有些廉价,但丁费思却喜欢草莓,这枚戒指正合她意。

        设计戒指的人或许并不专业,但是却明显清楚丁费思的喜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把戒指找回来了?”她喜出望外道。

        祝野重新坐下,把报纸拿起来:“不是,这是陆盈送的新婚礼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丁费思把戒指拿出来,发自内心地感慨:“陆盈果然最知道我喜欢什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傻乐着,把戒指往手上套,祝野看着她戴上,没戴多久就让丁费思取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故意一脸不在乎的样子,没看丁费思,反而低着头看报纸:“这枚戒指比秦竞求婚那枚戒指的价格不遑多让,别像我那枚一样丢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丁费思果然立刻谨慎地收了起来,得益于丁费思抠门的个性,她没有戴上别人的戒指太久。

        祝野只让她戴了一会儿就套路她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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