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枪在手,就给人以底气,很多时候米国某些人头脑发热,就会拿枪搞事。

        正是这个原因,米国警察有着很大的执法权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说,一个人在没事到外面压马路,警察觉得这个人有什么嫌疑,就会让这个人举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这个人不听话不举手,警察开枪打死这个人,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在华国人看来,是难以想象,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在米国人看来,这是非常合理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枪支泛滥,警察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没有这样的权限,警察很可能会在一次非常寻常的街头巡逻任务,就把命给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在米国这片自由的大陆,警察让你做什么,你最好乖乖照做,否则被警察搞个过肩摔还是小事,说不定命都要丢掉,你的家人还没处说理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情况,不包括有钱人。

        米国是一个资本为王的国度,只要有钱,就可以为所欲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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