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的我,似乎相信着平凡。
「好久不见!」其他的朋友叫道。
「廷宣你真的是越来越难约了欸。」其中一个朋友说道,「阿是交男朋友了喔。」
我愣了愣。
「嗯,算吧。」
「什麽意思啦,是暧昧对象吗?」
「……」
「对阿。」我突然说道,「对他蛮有感觉的。」
那天回家的我,突然和他提议要不要一起去法兰克福,大概三个月之後。
他的脸露出了笑容,笑着答应了。我们看了看要去哪些景点要去吃什麽喝什麽,那时候的我似乎觉得,没有那些情人之间的絮语,那些亲昵,那些世俗所捆绑的一切,我包容着你,你包容着我,是我们对於感情的态度,是我们除了油画以外最相近的特点。
我似乎也笑了,脑袋中都是在法兰克福的我们,走过布兰登堡门吐出一口在寒冬雾气的我们。
当然,我期望的,是片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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